皮帶車除塵器性能要求
皮帶車除塵器按下列荷載的不利組合進行強度設計:
在運行和測試條件下設備部件及介質(zhì)的本身荷載;
在運行條件下所產(chǎn)生的工作壓力,應按負壓設計,按大正壓校核;
在運行條件下所產(chǎn)生的熱應力;
其它部件包括軸承反作用力、機座反作用力等所引起的附加荷載;
流體的運行、閥門的快關所形成的流體動力;
風荷載
地震荷載;
皮帶車除塵器濾袋選用耐用、不易粘結的新型覆膜濾料:阻燃、、防油、防水型覆膜濾料(基布:滌綸針刺氈、單位克重:不小于600g/m2),耐溫不小于150℃;濾袋使用壽命不小于8000小時;濾料為表面過濾型濾料,清灰,減少了粉塵在濾袋表面形成布粉層后板結的可能。借助除塵器安裝的差壓計,除塵器能隨時監(jiān)視倉室壓力、檢查濾袋受損情況,一旦有濾袋破損,即時報警通知檢修,除塵器正常運行。
風機及電機、機械振打裝置電機均應為氣體防爆型,適合在含煤塵空氣條件下安全可靠運行。排風機安裝在機組頂部與機組為一體,風機其他要求詳見條文3.5.4。
對于非應答方生產(chǎn),而由應答方外購裝配的除塵器的設備、部件連同相關的備品備件,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(guī)范,對于由此而產(chǎn)生的質(zhì)量問題,不能以非本廠生產(chǎn)產(chǎn)品為由而拒絕承擔維修、更換或賠償?shù)呢熑巍T诒Y|(zhì)期內(nèi)屬質(zhì)量問題的應修理或更換。
參數(shù)的允許變化范圍,設備未正式制造前,有權在這一范圍內(nèi)變更設計參數(shù),不應增加設備價格。對于除塵器的支架高度、操作面方向、空氣進出口方向、風機的出風方向等由設計方在施工圖設計時確定,應答方提供的設備應與施工圖保持一致。
數(shù)臺具有相同規(guī)格的除塵器時,應答方所提供的備品、備件及專用工具應具有通用性和可互換性。
皮帶車除塵器、風機的設計使其在滿足設計負荷的條件下平穩(wěn)運行以消除過多的噪音、振動和位移。機組在額定工況下運行時,其噪音值應滿足:在距離機組外殼1.0m,樓板上1.5m處測得的聲壓級應不過85dB(A),其試驗方法應符合標準。